公示
根据《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反馈2021年全国体育事业突出贡献奖入围推荐对象的函》(体人字〔2022〕128号),经过推荐和资格初审,拟推荐湛江市体育学校(湛江市体育运动学校)、广东省反兴奋剂中心为全国体育事业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表彰对象;拟推荐暨南大学体育学院教师教授苏炳添、深圳市体育运动学校国家级教练杨立平、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级教练张敏、湛江市体育学校(湛江市体育运动学校)高级教练陈华明、广东省青少年竞技体育学校高级教练李华、运动员刘虹、运动员杨舒予为全国体育事业突出贡献奖先进个人表彰对象,现予以公示。
在公示期间,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,向省体育局人保处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。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留真实姓名;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。
反映对象的情况和问题,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。
公示时间:从2022年3月18日至24日(5个工作日)止。
受理单位:省体育局人保处。
联系地址:广州市二沙岛晴澜路68号;邮编:510105。
联系电话:37591071、37595038;传真电话:37591077。
广东省体育局
2022年3月17日